2月21日,陇南网警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“快手”平台发布西和县马元镇萝卜山炸药库着火信息,引发不知情网民的热议,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经查,网民在“快手”平台中发布所配疑似西和马元萝卜山着火的图片,系陕西省榆林市所发生的火灾视频资料,该信息属于虚假信息。查实情况后,西和网安大队在相关警种部门的配合下,快速将发布该虚假信息的西和县马元镇王庄村违法行为人铁某查获。
经询问,违法行为人铁某对其在未求证视频资料真实性的前提下,进行篡改、添加字幕后在“快手”平台发布虚假信息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》相关规定,西和县公安局依法给予违法行为人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#警方提示#:网络并非法外之地,请广大网友自觉维护良好网络环境,不造谣、不信谣、不传谣。对在网上蓄意编造、传播、散布网络谣言,扰乱公共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。
#网警普法#: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规定:编造爆炸威胁、生化威胁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,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,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,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;造成严重后果的,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。
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五条规定: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。